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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7 混蛋


  蒋茜茜的话,让沈墨醍醐灌顶。

  他想起自己身上唯一的话题性,就是那两个字。

  混蛋!

  为何,不从“我是个混蛋”开始自己的故事呢?

  一道闪电,瞬间从沈墨的脑筋里闪过。

  一股跃跃欲试的兴奋感,瞬间井喷出来。

  就好像,在演讲这方面,突然开窍了一样。

  他整个人,大概明白,应该从什么地方着手了。

  并且心里面,也有说不完的话题。

  我的......经历!

  父亲,复仇,家人,背叛.......

  对,他们喜欢听这些故事。

  为何不讲出来呢?

  踏踏踏——

  正当沈墨灵感爆发之时,李爱火抱着一大堆面包,手里还端着一杯冰美式走了过来。

  “吃吧,休息一阵子,咱们去附近的商业广场试试!”

  李爱火将手中的冰美式递给沈墨。

  沈墨直接将咖啡倒入口中。

  刺激的咖啡因,让他本就兴奋的状态,更上一层楼。

  “我杀了我的父亲.......”

  “但他是个好人......”

  “不.......这个世界上没有好人,全是混蛋......”

  “可是.......”

  沈墨一会儿露出笑容,一会儿抱着脑袋故作沉思状,自言自语的模样,让李爱火看得无比担忧。

  “咋了?”

  “你嘴里嘀咕什么呢?”

  突然,沈墨的眼珠变得明亮了一下,他用两只手兴奋地摇晃着李爱火的胳膊。

  “我悟了!”

  “快,帮我找找附近人最多的广场!”

  “待会儿直接去广场上演讲!”

  悟了?

  李爱火不解。

  他哪里悟了?

  怎么就突然开悟了?

  ......

  万达广场上,一群好奇的人开始聚集起来。

  沈墨那张巨大的照片,被摆了出来。

  照片上,沈墨光彩熠熠,精致无比。

  身位金羊区的议员,蓉城最有前途的人物,所有人都想目睹一下他的真容。

  而沈墨,站在广场台上,手里拿着喇叭,整个人低着头,酝酿了许久。

  “干嘛呢这是?”

  “好像是演讲什么的.......”

  “竞选议员拉票......”

  “无非是要说一些为蓉城做贡献之类的屁话,大话,有什么好看的......”

  细细碎碎的哄闹声,逐渐传入到了沈墨的耳朵里。

  突然,他紧闭的双眼逐渐睁开。

  眼前的广场,化作一座舞台。

  舞台上,慢慢走来一个瘦小的少年。

  “我的原名叫苟旦.......”

  沈墨拿着喇叭,说出了发自肺腑的第一句话。

  底下哄闹的群众,也逐渐安静下来。

  “因为这个名字,我从小没少挨欺负,不过其中欺负我最狠的人,是我爹.......”

  “准确地说,是我的养父。”

  演讲台侧面,李爱火跟张恨水都瞪大眼睛,吃惊地望着这一幕。

  李爱火不解地发问:“沈墨.......在说些什么?”

  张恨水微微摇了摇头:“不知道,好像是他的过去,这些事儿我还从未听说过呢.......”

  当一个在你眼中,很厉害的人,跟你谈起他悲伤的童年,说他小时候被人当作“狗”一样,去钻别人的胯。

  你会被不知不觉地吸引住。

  “我在16岁的时候,就被校霸捅了一刀,而当时我最喜欢的女孩告诉我,让我不要报警,因为捅我的校霸是她男朋友.......”

  沈墨拿着喇叭,大吼着,脸上的表情,也呈现出一丝泰然的状态。

  “哈哈哈——”

  底下的人,听见这荒唐的经历不由得笑出声来。

  大伙,也终于在不知不觉当中,被沈墨的故事所吸引。

  甚至自发地举起手机,将沈墨的演讲记录下来,发布到网络上。

  还有人索性开着直播,对准了沈墨,将他演讲的内容,直播出去。

  “我曾经给沈临风跪下!让他收我当干儿子,哪怕我跟他的确有血缘关系!”

  “我的少年时期,见证了不少混蛋.......”

  “而我......只是个相当混蛋的小丑罢了。”

  “我有机会,有很大的机会,成为真正的混蛋。”

  “沈临风要培养我贩毒,让我接管他所有的黑产生意,让我在钱和良心之间,做一个选择题.......”

  沈墨望着前方,细碎的记忆,仿佛带着他穿越了时光。

  钱和良心,你选哪个?

  沈临风坐在茶几前,眼神严肃地凝视着自己。

  正确的答案就摆在眼前。

  钱能买到雅洁的贞洁吗?

  今天是雅洁的生日!

  她是个善良的女孩,没招过谁,没惹过谁!

  我给雅洁30万,你让她拿着钱,跟诗念和解,不要报警。

  30万?

  一个女孩的贞洁,就值30万?

  “我很笨拙.......总是在两个答案之间徘徊.......”

  “这个世界就是这么奇怪......”

  “善良的人,总是贫穷,有钱的人,总是缺颗良心.......”

  沈墨,哽咽了一下。

  他回想起了跟沈临风的最后一刻。

  “人生不是二选一的选择题.......”

  “我们的下一刻,永远都在不确定之中.......”

  苟旦,我这一辈子都在选择钱,但是这最后一次,我想随心一次。

  张梅,就是我的良心,我不能失去她!

  我跟梅梅其实讨论了好久,把你的户口迁入沈家以后,我打算给你取个新名字,当然一定要姓沈!

  “父亲........”

  沈墨的声音颤抖了一下。

  他的脑袋里,全部都是沈临风的声音。

  父亲.......

  他唯一承认......却又不敢承认的人。

  “虽然我很不想,用这个称呼去叫他。”

  苟旦,你跟我一样,总是太喜欢相信别人了。

  你的名字,你的,名字......

  黑白为墨,我想......叫你,沈墨,记住了,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是全黑,更没有人是全白的,不要再非黑即白的......看待任何人......

  咳咳——还......还记得,那个选择题吗?良心和钱......今天,我想......我想选择一次......良心.....

  带着这颗良心,活下去.......活下去......

  “但沈临风,的确是我最敬佩的人.......”

  “他做了一辈子的恶人,可偏偏在最后时刻,选择了自己的良心。”

  沈墨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在自己人生最重要的时刻,想起沈临风这个人。

  毕竟沈临风的本质,是个混蛋。

  没有人,会去敬佩一个混蛋。

  更没有人,会在正式场合里,谈起一个混蛋。

  而且还用了“敬佩”这种字眼。

  也许就是这种反差,才让现场所有的观众,都被吸引了注意力。

  毕竟他们从未在任何网络论坛,以及小道消息里,听说过沈墨,还有这样一段经历。

  “喂,这么说真的好吗?”

  讲台底下,李爱火不由得担忧起来。

  沈临风这个人,是个坏人。

  一个竞选市长的人,竟然要崇拜坏人?

  这舆论要是传出去,会不会不太好?

  “有什么不好的?”

  另一旁,张恨水咧嘴笑了起来。

  他无比崇拜地看向沈墨。

  心中的热血也在燃烧。

  这才对嘛!

  这才是我认识的沈墨!

  不拘泥于任何形式,敢说真话,敢露真情!

  张很水的想法跟李爱火不同。

  不管在什么场所,说真话的那个人,永远比只说场面话的那个人,更加可信!

  这是一种魅力!

  二人再侧头看向广场中央。

  那些聚集的群众们,也不再喧闹起来。

  安静......

  明明是金羊区最繁华的商业街,此刻却显得出奇地安静。

  他们也感受到了沈墨心中的那份真感情。

  “我知道,你们怎么称呼沈临风,也怎么称呼我的.......”

  “我并不觉得当混蛋有什么不好。”

  “当你身处恶劣的环境中时,当你向老天爷祈祷老天爷不回应你时,当你的身边只有你自己时.......”

  “那就做个混蛋吧,不需要考虑任何人的感受,对欺负你的人,对霸凌你的人,甚至对所谓的狗屁命运......”

  “竖起个中指!”

  “如果不顺应所谓的命运,就叫做混蛋,那我甘愿做个混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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