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51章 阁部汹汹朝廷惊(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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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阁辅臣和都御史们就此事一上来就火药味很重,叶向高不得不出来说道:“阁老、总宪,科道与内阁、部院,分权而制之,此祖宗之法也,总皆是为朝廷也。”
其实现在内阁和科道之间的矛盾是很明确的,就是内阁认为科道侵夺了原本属于内阁和部院的行政权力,而科道则是认为内阁视科道为工具,利用内阁来实现党同伐异的斗争。
这次关于京察大计的冲突和矛盾,其实只不过是此事的一个极重爆发罢了,王锡爵新官上任,一改之前申时行和衷共济的为政态度,要推动大明政治的继续改革,同时对于其中所出现的弊端,王锡爵要大力予以整顿,所以王锡爵借由京察大计准备推行自己的计划。
在叶向高说和此事之后,温纯等人的态度也还是软化了,毕竟他们很清楚,王锡爵所说的确实是实情,在京师科道的权力还相对比较受限制,但是在地方,现在科道的权力已经扩张的极为厉害了。
原本按照大明旧制,巡按御史与按察司互相纠举的制衡格局。但是到正统十一年,吏部规定“布按司官从御史举劾”,巡按御史的权力逐渐扩张。到景泰七年又下令布政司、按察司悉听巡抚同巡按一体考察具奏罢黜,这就使得巡按御史的权力得到了极大的扩张。
巡按御史的权力扩张导致权力僭越,一是侵蚀地方行政权,原本布政司掌握一省的行政权,随着巡按御史权力兴起,演变为“凡有大兴革及诸事务,必请于抚按”,巡按御史直接参与地方具体政务,架空地方行政体系。
二是渗透军事权。地方军事部署征剿盗贼等军务巡按御史都要参与谋议,甚至亲自指挥。
三是架空考核权。由于巡按御史掌握弹劾和考察大权,一些贪官污吏为避免考核降级而向巡按御史行贿。
这些都是现在已经确实存在的事情,都察院的这些长官们也都是十分之清楚的,所以对于王锡爵的指责,他们也无法予以反驳,而在叶向高的调停之下,王锡爵也态度加以软化,同时劳堪也说道:“元辅欲何为,可直言也,若当行,则科道必全力支持。”
王锡爵于是就将自己的打算明白的说出来了,之前高拱、张居正所要求是省议论,王锡爵认为省议论未免有些过于霸道了,所以王锡爵并不会要求省议论,而是要求一议论。
王锡爵说道:“言官所当核奏,部所当题复,明旨申令不啻三五,而民生卒未能安治,治效卒未能睹者,何哉?盖其说有二:曰议论不一,曰诏令不行。斯二者非独民生之害,且在国家矣。”
言官深入的介入了行政事务当中,必然导致朝廷行政效率的下降,这点现在已经是非常之清楚的事情了。
王锡爵接着说道:“台省之臣,职司言路,岂得不指陈时政,条奏便宜。然或有意见稍殊而行多窒碍,及言词甚善而业已施行者,都察院即当斟酌可否,分别从违,可行则行,当止则止。今重沸其意,辄为之词,明知其可行也,而请旨申饬,明知难行也,而下抚按再议,徒使文移旁午,邮传纷纭,政令无常,观听滋惑有司勾较簿书酬应上官之不暇,而暇求民疾苦、修其职业乎?此议论不一之患也。”
对于言官们肆意妄言,干预行政,王锡爵是极为痛恨的,他本人在科道中就没有什么党羽,他也不想效法之前的高、张两人,高拱以内阁掌吏部,权热煊赫,其门生韩楫、宋之韩、程文、涂梦桂等并居言路,日夜走其门,专务搏击。张居正柄政,亦是置亲党于言路,以给事中周邦杰、秦耀等为鹰犬,他们都能够通过这种方式对于科道进行有力的控制。
但是王锡爵很清楚,他不能够做这样的事情,第一就是他自己本身和科道的关系并不好,在科道中并没有很多的党羽,想要依靠控制科道来达成目的显然是不行的。
而且王锡爵也很清楚,自己和朱载坖的关系也不支持自己这么干,因为高拱和张居正能够这么干,是因为高、张两人都是朱载坖的讲官出身,和朱载坖的关系十分之密切,能够受到朱载坖的信任,朱载坖也默许此事,但是现在时移世易,朱载坖正在准备内禅事宜,是不可能容忍王锡爵这么揽权的,这对于太子掌握朝政是极为不利的。
而且当时的情况是朝廷要激进的推动改革,所以在这种情况下首辅必须有很强的权威,也就是高拱、张居正等人所省议论,但是现在改革不必过于急躁,但是要更加注意兴利除弊,所以对于首辅的政治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王锡爵认为,内阁部院和科道之间是互相制衡的关系,要保证这种关系的可靠,就必须要保证科道和部院内阁的相对独立,监察机构是监察机构,行政是行政机构,这点才是现在最为重要的事情。
王锡爵以刑名司法为例,就说明的此事的重要性,都察院作为最高监察机关,本应以纠劾百司为核心职能,却通过三法司会审的机制深度介入司法审判,这种职能错位在实践中演化为以监察代司法的权力越位。也就是监察权凌驾于司法权之上。
都察院所派遣的巡按御史既掌照刷文卷的监察权,又行磨勘卷宗的司法复核权,这种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的运作模式彻底消解了司法监督的客观性。
在地方的司法实践中,不管是按察使司还是大理寺、大理分司等,都不敢和御史对抗,于是就形成了按察使拱手,刑曹唯诺的奇怪现象,都察院甚至甚至明确“御史理刑,得酌情权变”的特例,致使同案不同判成为常态。监察权对司法权的肆意践踏,最终使“三尺之法,委于宪臣”,法条荡然,纲纪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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