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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篇一:鏦鏦铮铮1


“妈妈,我想哥哥了。他一个人留在家,没有妈妈,他能吃饱吗?”

“他已经两岁了,是时候自己闯荡了。要成为真正的山君,迟早都是要离开妈妈的。”

“那我呢?我也要离开妈妈吗?”

“你和他不一样。”

“太爷太奶说,我们要过山海关,去什么蜀道山……什么时候能到啊,那里也有野猪吃吗?”

“妈妈也没去过。但精灵之间是会相互吸引的,只要一直向西向南,我们一定会找到太爷太奶说的‘山神’。”

“我不明白。难道那个山神比太爷太奶更厉害吗?祂可以赶走无尾巨猴吗?”

“那不是无尾巨猴,它们叫自己‘人类’。人类才是世界的主宰,没有生物能对抗他们。”

“所以山神也不能赶走那些无尾……人类吗?那我们为什么要去蜀道山?”

“人类无法对抗,但山神爷的法力可以缔造出一片世外桃源,我们只有到了那里,才能逃脱邪恶的人类啊。”

“我还是担心哥哥。他笨笨的,连话都讲不清楚,自己生活肯定很艰难……”

“他和你不一样,你以后会懂的。对于野兽而言,他已经是最聪明的孩子了。”

……

我是一头老虎,妈妈说老虎生来就是山林中最强大的生物。

我有一个同胞哥哥,他的皮毛颜色很奇怪,底色是橙黄的,而我和妈妈都是白色。

我从很小的时候就能和妈妈说话了,但哥哥至今也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

他很笨,但我还是会爱他。

妈妈好像不太喜欢哥哥,但却教给他很多捕猎的技巧,比教给我的要多得多。

哥哥的那些技巧我也偷偷学过,但好像没什么用。

我有努力潜藏身形,可就连傻狍子都能看见我。

而用着同样的方法,哥哥捕猎的成功率却越来越高了,很奇怪。

山林中,有些动物能和我说话,我们就成为好朋友。

而另一些动物不会说话,我们就吃它们——虽然它们长得和一些朋友很像很像。

能说话的动物就是朋友,这是山林中的铁律。

有一天,妈妈独自出去了很久,她说她去找传说中的“老神仙”,胡家太爷太奶了。

我从来没有见过胡家太爷太奶,只和他们家的小辈儿玩过。

那些小狐狸力气小还输不起,玩输了就聚在一起蛐蛐儿别人,我不太喜欢他们。

但胡家的叔叔阿姨对我很好,他们会变戏法逗我玩,还会讲“人间”的故事——据说人间是山林之外的世界,那里比十座山加起来还要更大,但里面没有野猪马鹿,全部都是一些体型巨大、没有尾巴的奇怪猴子。

那些巨型猴子生来就有通神的本事,他们把“人间”建造成了没有深林和泉水、全是石头大树的地方,而他们就住在高高的石头大树上。

也有一些巨猴住在低矮的石头窝里,但我远远地看过,那些低矮的窝一样比山林里任何动物的窝都更大,大到我觉得那是小山洞,而不是窝。

巨猴的窝对他们而言特别重要,别说进去了,哪怕远远地看上一眼,他们都会把爪子变得特别长,咆哮着把你赶走。

所以我知道那些巨猴都会法术。

只有法术才能把爪子变长那么多,而且他们的爪子不会流血也不会疼,断了也能很快长好。

胡家阿姨说,巨猴的爪子还只是一般厉害,威胁不到像我这样的动物。最厉害的是他们的火焰法术,“嘭”的一声响,就算是妈妈那样的百兽之王也会受重伤。

我曾经听见过这样的巨响,本能地躲起来了。

那次的响声响了很多,而且有大有小,最大的声响比雷声都要恐怖,让平地上爆裂出烟火。

后来我才知道,连妈妈都不愿意去捕猎的巨型野猪王,在那一次的雷火中死掉了。

巨猴执掌着天威吗?

这样的疑虑,让我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很害怕那些怪异的巨猴。

不过后来我会知道,那些猴子虽然天生就有灵智,但个体力量却很弱小,而且也不会法术。

妈妈很快就回来了。

太爷太奶让妈妈带我离开这里,向西南方向一直走,直到找到一片由“山神”庇佑的世外桃源。

这是我记忆里太爷太奶第一次“摆不平”事儿,在此之前不论是谁,只要能求到两位老神仙面前,太爷太奶就一定能完美解决问题。

后来我才知道,那些杀死野猪王的巨猴,也就是人类,他们盯上了我和妈妈。

离开家乡之后,我见到了其他的老虎,我发现我和妈妈的颜色才是“奇怪”的,其他老虎都和哥哥有着一样的颜色。

原来老虎不应该是白色的。

原来其他的老虎连哥哥都不如,它们和被我吃掉的动物一样不会说话。

我是特别的。

我们把会说话的动物叫“精灵”,而那些巨猴般的“人类”,每一个个体都天生就是“精灵”。

山林之外的世界上到处都是人类,他们随便一个猴群的人数,就要比几座山里的精灵都更多。

难怪连妈妈都不会去“人间”捕猎,只有胡家“修炼有成”的精灵们才会去人间游历。

我和妈妈风餐露宿,不知道走了多久。

幸运的是,盯上我们的那些人类似乎没有发现我们离开了,所以我们这一路上都没有遇到任何危险,更没有雷火袭击。

我们在路上遇到了请我们吃鸡的黄家大仙,帮白家兄弟抓到了偷吃粮食的鼠灵,还帮一个“修成人形”、自称“四姑娘”的精灵救了一个人类。

“四姑娘”究竟是什么精灵,连妈妈也不知道,但她的力量的确比我们见过的精灵都更强。

“四姑娘”帮我们算了一卦,她想让我们留在“关外”,不要去找山神爷。

我们婉拒了她的好意,因为太爷太奶的指示不会出错。

向南跋涉的旅途中,我发现自己没有继续长大。

本该快速增长的体型变化异常缓慢,两岁出头的我却依然像个幼崽。

妈妈说这是好事,长得慢说明我的寿命会比其他同类更长。

她说我会是比她更强大的百兽之王。

皮毛短了又长,山水断了又续。

我在旅途中终于见到了不会用雷火的人类。

我吃了一个雄性人类,但却让另一个雌性人类逃走了。

妈妈第一次严厉地训斥了我,她说我不该吃人,还说吃人以后会引来使用雷火的人类。

似乎胡家的叔叔也说过不能伤害人类的事情,他们好像都觉得那种天生就是精灵的生物很高贵。

但我觉得身为兽王没有什么是不能吃的,尤其是我发现大部分人类只能用嘴说话,不能像我们一样对上眼神就可以沟通。

所以我认为只会用嘴说话的人类算不上精灵,那只是比普通野物更高级的食物。

所以我没有错,我错就错在让那个雌性逃走了。

而且妈妈不知道,吃人以后我就又可以长大了。

不是身体长大了,而是我感觉我长大了。

对了,那应该叫“精神”。

吃过人之后,我的“精神”似乎长大了,我隐约间能够感受到自己获得了一些不一样的东西。

而且,我也逐渐明白了人类和猴子是完全不同的两种动物,雷火也只是一种叫“武器”的外物,可以变长的“爪子”也只是另一种武器。

人类,是可以吃的。

就像一些营养只能从特定的猎物里获得,让我壮大精神的营养也只能从人类身上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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