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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6章家!


第275章  ?家!

    准时上了飞机。

    该拍的GG,拍了,该买的房子,买了一事实上,房子本来就已经是张爱嘉派人精挑细选过,她自己又滤了一遍,等需要林见鹿带上伊宛卡·闯谱去看的时候,基本上每一栋都会完全符合林见鹿的审美和要求了,最后,看伊宛卡·闯谱喜欢哪个,那就砍砍价、直接买下来就是了。

    在阿美利加的第二套房产,在纽约的第一套,从出门去看,到选中、砍价、

    签支票,前后只花了不到两个小时伊宛卡几乎是一眼相中!

    没法相不中!

    典型的纽约顶层豪宅,像林见鹿现在租的那一栋,以及麦可·杰克逊客居的闯谱大楼的顶楼,都是这一类,但这个更大一些。

    独立电梯直达,安保很好做,总体两层半,单层600多平,一楼入门的那一部分,设有大量的客卧和功能间,足以住下多达十几人的佣人、保镖、司机,剩下部分则被设计成了相当奢阔的两百多平的大客厅,和独立的宴会厅。

    二楼是完全的主人空间,配有五间奢华的独立卧室,一个稍小的客厅,以及配套的影音室、书房、健身房等等,而上去三楼,则还有一间阔达百平的奢华主卧,推开主卧的门出去,极为宽阔的楼顶露台上,还有一个超大游泳池,以及纽约顶层豪宅的必备一直升机停机坪。

    简直完美符合一位纽约大富豪,和他的富豪太太的所有需求。

    美股最近狂涨,但纽约的房价却似乎没什么动静,甚至据带看的房产经纪说,高端房产的价格还有些轻微跌幅,但据说成交速度在加快—2600万米刀成交,林见鹿当场签了支票。

    伊宛卡兴奋地几乎要蹦起来,抱著林见鹿一个劲儿的亲嗯,在这一点上,似乎无论东方西方,女孩子们的认知几乎是完全一致的,那就是,无论跟著自己爸妈住的再好,也不如自己男人给自己买的小房子。

    又更何况,这大房子可比闯谱家族目前的房子还要奢华了不知道多少!

    而从林见鹿签下支票的那一刻起,她就是这栋房子真真正正的女主人了一不但有了独属于自己的家了,而且还一步就超越了她的继母!

    嗯,等张爱嘉招呼房产经纪出去协调房产过户流程的事情了,小美女就搂著林见鹿的脖子,说了她想改姓的事情—一她也想改姓叫「见鹿」,但林见鹿只是笑笑,没解释什么,抱著她安抚,「还太早了哈尼,我们不著急的,而且,说不定现在你肚子里已经有个小生命在酝酿了————」

    晚上吃顿饭,庆祝庆祝,把她送回闯谱大楼,然后林见鹿就直接启程,去了机场—一只不过,过去来来回回的飞,他多多少少总有个伴儿,这次连张爱嘉也要留下,回不去,他要自己赶这一趟的行程了。

    睡一觉、再睡一觉,然后在忽然的某一刻,就得到了机长的通知,要降落在台北了一一林见鹿长长地吐出一口气,一想到要看到自己的一双儿女了,也不知道怎么,不知不觉就笑起来了。

    两位太太几乎没什么变化,但两个孩子变化不小。

    长大了一圈的感觉。

    林顺淮和林顺平姐弟俩,是去年八月九月间,前后差了十几天出生的,到现在都已经过了一周岁,姐姐已经能晃晃悠悠的走了,著急了走得还挺快,当然,走不稳就连摔带滚的,但她摔了也不哭,爬起来继续走,弟弟就比较笨,一副毫无欲望的佛系样子,不愿意走,怎么引诱也就挪几步,还得扶著,你敢松开手他就敢哭一这让林见鹿很是有点不大满意。

    自家的院子里,林见鹿坐在椅子上,把林顺平这小子放到自己大腿上,训斥他,「你知道你将来要管理多大的事情吗?知道要管理多少人吗?胆子那么小哪行?你得有股子闯劲儿!自己走路都不敢还能行?」

    小家伙对自己亲爹有点生,好好陪他玩,还行,一皱眉头、声色俱厉,马上就撇嘴,但是哭也不敢哭,频频回头找妈妈和姨姨。

    陈舒华心疼坏了,但她不敢说什么,倒是苏惠伦不怕林见鹿,「你又凶!他才多大呀!都听不懂你说什么!你别吓坏他了!」

    嗯,不满意,很不满意。

    于是,就更没有丝毫商量的余地了,必须送到首都去养。

    这一点上,陈舒华也好,苏惠伦也罢,倒是无话可说,她们俩早都习惯无论什么事情,都听自己男人的了,而且女孩子嘛,嫁了人、跟了男人,他在哪里给你垒了窝,你就跟著去住,也是她俩都认同的观念一首都虽然远,气候、风土、人情,都是全然的陌生地方,但咱又不是普通人家,自家男人在港港的势力,都已经那么强,绝非台北可比,更何况首都是他的大本营?

    跟他去首都,倒是不必担心日子会难过。

    而且她俩也都认可,应该让孩子跟爷爷奶奶多亲近亲近。

    所以喽,打包,收拾东西。

    然而两天之后,当孩子被他们的爷爷奶奶抱在怀里,林见鹿老妈听到这个论调,马上毫不犹豫地回怼,「你知道个屁!女孩儿长得快,男孩儿慢,再说了,你觉得懒,老话儿里,这叫品格贵重!我大孙子可比你小时候招人待见多了!」

    得————甭废话了。

    本来还想跟老妈婉转地表达下想法,暗示自己还是更希望他俩多疼疼林顺平这个长孙的,现在看来,他俩固然都很喜欢林顺安,但是对林顺平这个大孙子,似乎也并不差—别的不说,至少是一口就答应下负责照顾孙子了。

    然而,背了两个儿媳妇的眼,老妈却拉过林见鹿,点他胸口,「跟你说,你那些媳妇几,没有一个是省油的灯,你还让人家帮你管这个管那个的,等孩子长大了,母凭子贵、为母则刚,你都不一定管得住她们,更何况这俩都太笨,母不壮,你就别指望靠你能把孩子扶起来————你心里得有数,懂不懂?」  

    「哈————敢情妈你什么都知道。」

    「少放那没味的屁!都是我孙子,都是我孙女,我看哪个都稀罕!都疼!可是你里里外外弄那么大摊子,就你这俩媳妇儿,由母知子,我的小顺平可没那个本事接班!你呀,早作打算!」

    「得————哎,不对呀妈,你指的哪一块儿?说清霞呢?还是陈虹?」

    「都不是省油的灯,都精著呢!你这还一走就是几个月半年,家里事儿全丢给她俩,你寻思那女人自己地位起来了,还能百分百听你的?你一句话就给人家吓尿了?可能吗儿子!人家那一摊子,都是自己一点点干起来的!说是你的,你是当家的,可底下人都是她们提拔的,都听她们的!」

    「嗨————」

    林见鹿一下子就放松了,「我还寻思你说什么呢!你的意思是,龙鑫影视、

    紫禁城影业,还有陈虹那什么演出公司、经纪公司,是吧?」

    「昂!还有你那电视台,不是也交给清霞管著呢?我可没有说儿媳妇儿坏话的意思,都是好女人,都不差,对我跟你爸,也都好,人打根几上就聪明,办事儿差不了!可是我的意思,那是你的产业,不能就这么甩手啊!」

    林见鹿笑起来,搂住自己老妈的肩膀,笑得更厉害,「妈,不跟您吹牛,就她俩管的那点事儿————哈,随便,没打算让林顺平去插手那边!」

    林妈愣了一下,扭头看儿子,瞬间就明白了点什么,小声,问:「占的比重不大?你还有别的生意?」

    「多的是!她俩那一点儿————」

    林见鹿伸出小拇指,比了个拇指肚儿,「就占那么点儿!」

    林妈愣了几愣,愣是好半天没能回过神来。

    儿子都走远了,听动静,好像是贾靖雯那丫头抱著小孙子来了,她才忍不住自己嘟囔,「那龙鑫影视又是电影又是电视剧的,听说一年光电视剧拍好几部,那演出公司、经纪公司,听说都是一年赚一两个亿的!亚洲电视台更干脆是一家电视台,就占那么点儿?————儿贼,你可别吓你妈!你这是赚了多少啊!」

    首都这个地方,冬天冷、夏天热,春天风大还有沙子,但秋天就基本上没什么可挑的,除了空气会稍嫌干燥了点儿,别的都叫人异样的舒服。

    在湾湾的时候,就挑时间热闹了一天,昨天回到首都,就又跑去老爸老妈的院子里去,也热闹了一天一在湾湾,主要是会朋友,回到首都的这个热闹,就暂时还顾不上朋友,全都是自家人。

    陈虹、许卿、蒋琴琴、左小倩、高媛媛都在首都,都来了,贾靖雯也带著孩子过来,再加上陈舒华、苏惠伦,和她俩生的两小只,热热闹闹一大家子。

    嗯,这些女人里,林妈最喜欢许卿和高媛媛一她嫌陈虹太精,用她的话说,「这女孩儿能想到你的心里去,能算准你的每句话,这还好是咱家多,不稀罕,这要就她一个儿媳妇儿,我都觉得我弄不过她!她能把我耍得团团转!」,而蒋琴琴又似乎总是带著点自作聪明的傲气,「太蠢」,左小倩又「太装」,如果说蒋琴琴是脑子不够偏要装成聪明人,那左小倩在她看来就是「其实很精,偏偏爱装傻」。

    总之都不讨她的喜欢。

    ————

    至于陈舒华和苏惠伦,在她看来都属于「笨的」,但人不坏,不褒不贬。

    许卿就不一样了,她在林妈看来,是标准的首都大妞。

    性子烈,胆子大,但通情达理、为人赤诚,本事不大,但遇到关口了敢担事儿,是属于那种遭了兵灾了,她都敢拿把枪护住自家老爷们儿的人!

    在林妈看来,这就是典型的可以叫男人放心的出去赚钱,她一定能扎稳家里篱笆、却又很少会自作主张,其实往往坏了你的事儿的女人!

    至于高媛媛,「这女孩儿憨憨的,屁也不懂,你也别指望她能给你搭把手什么的,她不是那个材料,但人不坏,这要是就找一个,我不同意你找她,可要是现在这情况,这女孩儿也不吃醋,挺好,你喜欢就养著吧!好看呀!我也乐意看见她,一口一个妈的喊我,不像儿媳妇儿,更像多了个闺女!」

    但贾靖雯不行,「那女孩儿也就是跟了你,但凡嫁个钱不多的,十成里有七成以上,她得离了你再找!用你爸的话来说,心无定性,也没骨气,压根儿就打不住事儿!一压就软,见爹就跪!」

    嗨————

    清早起来出去跑了一圈,嗯,跟纽约那真是截然不同。

    最近在洛杉矶、纽约住的时间不短,尤其临回国之前,基本上一直都住在纽约,他已经渐渐习惯早上五六点钟都能时不时听到的几乎要响彻全城的警笛,前几天去到湾湾,其安静已让他颇觉有些不适应,这下子回到首都,嘿,大早上五点来钟天还没亮跑出去、跑回来,大街上满满的都是蒸包子、炸油条的香气,小公园里、街边树底下,都是各种鸟儿的叫唤,停下脚步,逗一逗老大爷的画眉,老头儿还挺高兴,给你来一句,「嘿,小贼,仔细著!金贵著呢!」

    哎呦喂,那叫一个舒服!

    回家,吃早饭,反倒还是湾湾的风味厨师是从湾湾带过来的,陈舒华和苏惠伦后来招的,用了快一年了,手艺的确不错只是一方面,另外她俩吃惯了,爱吃他做的那口味,所以年薪十二万米刀加三万的差旅费,带来首都了,嗯,无所谓了,明天回大院子住去,那边是正经的首都口味。

    填饱肚子之后,林见鹿今天显得兴致极好,一边胳膊抱一个,带著自己的俩娃逛大街,陈舒华和苏惠伦带著两个保姆、推著儿童车,外加刘晓丽,以及两个保镖,都只能在后头跟著跑「瞧瞧,炸油条的,香不香?闻闻!」  

    「嘿,喜欢呀?你爹我也有一辆,比他这个帅!改天爸爸带你俩兜风去!」

    「瞧瞧!鹦鹉,它会学人说话————嗨!我跟你扯这个,你都没它会得多!

    哦,说什么?爷爷呀,对,爷爷也养鸟,但爷爷养的那个,跟这个不一样!哎,林顺淮,跟你说啊,那几只鸟啊,爷爷心疼著呢,待会儿去玩,咱不许把手伸进笼子了好不好?」

    你还别说,两小只没体验过,被自己老爸一边一个的抱著逛大街,他俩还挺感兴趣,一路走一路看,林见鹿兴致勃勃地跟自己的一对儿女解说,他俩的眼睛都瞪得老大一林顺淮看见人家老头儿的鸟笼子,就咿咿呀呀的要扑过去掏鸟,林顺平明显对摩托车的排气声很感兴趣,但的确是没他姐姐泼,胆儿确实小,爸爸的胳膊抱得那么稳,他依然要一手揪住T恤的领口,一手揪著爸爸的头发。

    这一逛就是个把钟头,林见鹿从头到尾稳稳地抱著他俩,没觉得累,身后跟著他走的一帮女人反倒都开始有点累。

    也是从湾湾跟过来的保姆,有点喜上眉梢,跟自家女主人咬耳朵,「多好啊!咱们家先生其实特别喜欢这俩孩子!太太,这可是好事儿!」

    陈舒华跟苏惠伦其实也开心。

    然而,上一刻还兴奋著,下一刻林顺平那小嘴儿一撇,忽然就要哭,回头找妈妈一还好,别管孩子乐不乐,林见鹿自己差不多就算尽兴了。

    感觉当爹的义务一下子就完成了好大一块儿似的,「得了,你们带回去吧,估计是饿了!儿贼,爸爸亲一个,亲完了就回去吃瓶瓶好不好?」

    一个亲一口,俩保姆快步上来,接过去了,保镖护送,赶紧回家给整奶瓶去了,陈舒华和苏惠伦倒是可以陪著林见鹿一起落在后面,慢慢地散著步回去。

    然而,中午饭的时候,林见鹿就已经去到了自己的另一所大院子了。

    自1996年第一次在首都买了套大院子,并进行改造之后,也就两年多的工夫,林见鹿自己经手买的、爸妈买的、女人们买的,以及刘晓丽做主给买的,他到现在,不包括父母家、爷爷奶奶家,在首都有差不多七八个家了。

    大院子算是许卿的,林清霞来了会入住,蒋琴琴、左小倩在那里也有自己的房间,配司机一个、兼保镖,许卿的私人助理一个,管家一个,女佣一个,另有帮厨的、收拾卫生的各色雇工四个,高薪聘请的大厨一个。

    另一套大院子,是高媛媛的,人员配置上比许卿这边稍微少了几个人,但大体上大差不差。

    第三套大院子,就是给陈舒华和苏惠伦准备的了。

    陈虹、林清霞、俞飞泓、蒋琴琴、左小倩,都有自己的独栋别墅住了,贾靖雯的那一套,倒是还在装修,她暂时带著孩子,被陈虹拉了去她的别墅里住,她自从出了月子,就一直都在外面跑《还珠格格》的宣传,孩子就基本上是被保姆带著,在爷爷奶奶那里住。

    ————

    嗯,回到首都又歇了两三天,晚上换著地方、换著人的交公粮,白天就出去会会朋友,很是逍遥自在一一窦维状态不错,跟高源结婚之后的小日子过得很滋润的感觉,刘焕换了大别墅了,最近一年没少接了外出的演出,尤其是《好汉歌》,据说是各地商演的必点曲目,姜纹反倒不在首都,他那部《鬼子来了》已经开拍了,林见鹿想了想,还是放弃了去探班的念头。

    他的事情还多得很,好不容易歇几天,是实在懒得再坐车跑几百公里了。

    10月8日,一大早起来,阴云漠漠,还没到中午,就开始淅淅沥沥地下起秋雨来,林见鹿上午跑到真理部坐了一阵子,回到高媛媛的院子里,自己坐到廊子下,喝著茶,慢慢地整理手里的一大堆歌谱。

    然后,他就这么亲眼看著首都的秋雨落下来。

    谱子都随手丢到茶几上,点上了一支烟,坐在廊子下发起呆来。

    中午十二点出头,外头有车子的动静,随后就见小姨太放了学回来,也不打伞,蹦蹦跳跳地跑进二进院子里来,乐淘淘地亲林见鹿一口,端起茶杯就喝,边喝边叽叽喳喳地说她们学校里今天的趣事—一林见鹿分了三成的注意力给她,边听边笑,但其实整个人大部分的心神,依然还牵系在这渐淅沥沥的小雨里。

    ——

    一起吃了午饭,她缩在林见鹿怀里,腻歪一阵子,就又打了伞出去,坐上车,回学校去了,刘晓丽看林见鹿居然又回到廊子底下坐著去了,就过来给烧了水,重新冲茶—林见鹿却像是压根儿就没看见她一样,自顾自慢慢地抽烟。

    冷不防的,刘晓丽倒是主动开口,劝了一句,「你最近几天烟抽的有点多。」

    他蓦然回神,「哈?哦,哈哈,是有点多!」

    说话的工夫,也算是从善如流,他当即掐了烟,倒好像是一下子被打断了赏雨的心境了,又拿起一直散落在桌子上的谱子来,继续慢慢地斟酌—一歌是早就初选出来了的,但其中哪首歌给哪个人,就还要再细细掂量一下。

    他现在混英文歌坛当然混到风生水起,但依然并不曾打算就此放弃华语歌坛了一他自己自不必说,除此之外,他还有好几个女人,都是在这个圈子里混呢,而音乐工厂也才刚收过来,正待发力,趁著这唱片业的最后的黄金期,多捞些销量,同时更重要的是,多捞些声望和江湖地位。

    虽然他自己其实已经不怎么需要了。

    「茜茜最近怎么样了?」

    「挺好的,她成绩一直都特别好,最近补了半年英语了,转过去应该没什么问题,这孩子很聪明,学东西很快,应该能适应。」

    「嗯,那边都已经安排好了,张爱嘉给办的。过完寒假就去吧!」

    「我知道,谢谢你!」

    「嗨!咱这关系————」

    「嗯。」

    「你别催她什么,你老是太著急,她不需要著急的。」

    「我知道了。————尝尝!」

    林见鹿放下谱子,端起茶杯,嘘著咂了一口,又抬头看向秋雨中寂静的庭院一忽然间扭头,才注意到刘晓丽今天穿的又是一条短裙,愣了一下,他之前一个上午都没注意到,「不冷啊?变天了都不知道换衣服?」

    她腾地一下有些脸红,眼睛都不敢往这边看,「你不是喜欢看吗?」

    林见鹿失笑,放下茶杯坐直身子,伸手过去她腿上摸了一把,滑润润的,但是冰凉,她皮肤自然是极好的,但这时候林见鹿却还是直白地训斥她,「少来这套,我的规矩你又不是不知道!你再好我也不碰你!换衣服去!」

    她只好乖乖起身,红著脸,要走开,却又站住,回头,很是难为情,似乎是想说什么,可一对上林见鹿的目光,她又马上怂了,到底还是快步出了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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