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 程咬金的富贵
贞观十年,长安城春深日暖。卢国公府内,更是一派喧腾热闹,生机盎然。与秦琼的威严肃穆、尉迟恭的门神凛冽、徐茂功的清静无为不同,程咬金的府邸,从上到下都透着一股子热辣辣、暖烘烘的烟火气与福气。
府邸是陛下亲赐的,五进大院,亭台楼阁,一应俱全。可程咬金嫌那些假山曲水“绊脚”,索性让人在最大的院子里平整出好大一片演武场,每日天不亮就听见他“呼呼哈哈”地耍那柄萱花大斧,声若洪钟,震得屋檐下的麻雀都不敢落脚。演武场边,却又不伦不类地种了几架葡萄,养了一池肥鲤鱼,用他的话说:“练完筋骨,有果子吃,有鱼看,这才叫日子!”
程咬金如今是正一品的卢国公,实封一千三百户,真真是位极人臣,富贵已极。可你若在街上遇见他,多半认不出这是个国公爷——常穿着一身皱巴巴的锦缎袍子,嫌玉带勒得慌,常用一条镶金丝的蛮带松松垮垮系着,挺着个越发圆滚的将军肚,背着手,在东西两市闲逛。看见卖胡饼的,要蹲下来跟人唠唠这面揉得劲道不;遇见耍猴戏的,能挤在人堆里拍着大腿哈哈大笑,随手抛出一把金豆子,引得小童争抢,他更是乐得见牙不见眼。
陛下和满朝文武都知他这脾性,非但不怪,反而觉得亲切。李世民时常在宫中设宴,程咬金必是席间的“开心果”。他食量依旧惊人,吃相依旧豪迈,酒到酣处,便会拍着肚皮,开始他百说不厌的“当年瓦岗寨”:
“嘿嘿,陛下,您是不知!当年在瓦岗山,俺老程和秦二哥、单二哥他们,那是大块吃肉,大碗喝酒!哪像现在,这玉杯小巧得,一口就没了,不过瘾!……有一回啊,军师弄来一头牛,俺负责烧火,差点把山寨点着了,哈哈哈!……还有那次劫皇杠,俺老程三板斧,吓得那官兵屁滚尿流……”
他絮絮叨叨,说着那些带着土腥气和血火味的往事。席间年轻一辈的臣子听得津津有味,秦琼、徐茂功等老兄弟则含笑摇头,眼神里却都带着追忆与感慨。李世民也不打断,有时还跟着调侃几句。所有人都知道,这位看似浑不吝的卢国公,心里跟明镜似的。他怀念的,并非是“劫皇杠”的勾当,而是那段性命相托、肝胆相照的兄弟情义,是那个无法无天却又痛快淋漓的青春岁月。
程咬金儿孙满堂,几个儿子虽无其父的万人敌之勇,却也都在军中领着闲职,安分守己。一群孙儿孙女更是成了他的“心头肉”,时常爬满他一身,揪他的胡子,听他讲那些不知加工了多少遍的“魔王爷爷”的故事。他便眯着眼,享受着这儿孙绕膝的天伦之乐,脸上的皱纹都笑成了一朵盛放的菊花。
这一日,徐茂功轻车简从,前来拜访。程咬金正在葡萄架下,翘着二郎腿,用金刀削着甜瓜,吃得汁水淋漓。见军师到来,忙不迭招呼:“哎呀!徐老道!稀客稀客!快来尝尝,这瓜甜掉牙了!”
徐茂功笑着坐下,打量着他这富家翁般的惬意模样,揶揄道:“知节啊,如今你这日子,怕是给个神仙都不换了吧?”
程咬金嘿嘿一笑,抹了把嘴,压低声音,带着几分狡黠:“老道,俺跟你说实话,这日子,美! 比当那年瓦岗山的‘混世魔王’美多了!那时候,看着威风,心里头……悬着呢!不知道明天脑袋还在不在脖子上。现在多好,吃得饱,睡得香,儿孙满堂,陛下还时不时赏点好东西。俺老程这辈子,值了!”
徐茂功羽扇轻摇,望了望晴朗的天空,意味深长道:“星宿各有其位,各有其福。你这‘天蓬星’(或沿用福将设定),看似懵懂,却是福缘最深的一个。乱世之中,你凭一股混不吝的煞气开辟生机;太平盛世,你又以这知足常乐的心性,安享富贵寿考。这才是大智慧**啊。”
程咬金眨巴眨巴眼,忽然叹了口气,目光有些悠远:“军师,你说……单二哥要是能像俺一样,脑筋活络点,是不是……也能在这葡萄架下,跟俺一起吃瓜?”
徐茂功默然片刻,缓缓道:“青龙星性情如此,宁折不弯,亦是其宿命。知节,你能有今日之福,正是因你心中有杆秤,懂得啥时候该拼命,啥时候该享福。这并非狡猾,而是……通透。”
程咬金咂咂嘴,抱起旁边的酒坛子,给徐茂功和自己各倒了一碗:“啥通透不通透的,俺就是觉得,活着,就得对得起自个儿,对得起兄弟们!来,老道,为了咱们还活着,还能在这吃瓜喝酒,走一个!”
夕阳西下,将葡萄架的影子拉得长长。两个老人,一诙谐一淡然,对坐小酌,说着闲话。远处,传来孙儿们追逐嬉闹的笑声。
程咬金,这位曾经的“混世魔王”,以其独有的“糊涂”与“福气”,在波澜壮阔的贞观盛世里,为自己挣下了一个最踏实、最快活的结局。他就像这盛世的一面镜子,映照出的,不是开疆拓土的赫赫武功,不是经天纬地的滔滔谋略,而是江山底定后,那平凡、温暖、足以让英雄解甲、安享晚年的……人间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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