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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9章 板子打下来,很疼的


说一千道一万,此次突发的奴籍案,到底对长安朝堂意味着什么?

    乍一眼看上去,不过是一次出人意料的突发事件,在不明力量有意无意的推动下,发酵成了一场吹响汉家官场的反贪风暴。

    说得再直白一点,就是一件原本稀松平常,再寻常不过的非公室告,在天子刘荣的刻意推动下,发酵成了一场遍及天下范围的大辩论。

    辩题为:官员到底该不该贪污、腐败?

    汉家对于官员的道德要求,底线到底在哪里?

    是和太宗孝文皇帝那般,对贪污受贿者‘赠金以愧其心’?

    还是如过往这些年般,听之、任之、由之——任凭天下官员上下其手,吃的大腹便便、满嘴流油,却置之不理?

    还有;

    对于官员的经济,以及官员与官员、官员于豪强之间的利益关系,究竟有没有针对性的限制?

    比如:不允许官官相护?

    亦或者,是不允许官员与豪强往来,亦或是不允许官员收受‘贱籍’,也就是商人的贿赂?

    更有甚者——存不存在,或者能否出台一项新的限制,在汉家现存的贿赂之风盛行的情况下,禁止官员为了某些特殊的事,而收受特定人群的贿赂?

    这个话题很宏大,也很深刻。

    却很难得出一个明确的结论。

    因为在人类发展史上,对与错,从来都不是一蹴而就的。

    好比殉葬制度——并不是从最开始,妻儿老小、奴仆随从一并殉葬,一夜之间就变成不允许殉葬。

    而是一点点、一点点的改进,发展。

    从最开始的‘按户口本集体殉葬’,发展成子女不殉葬,再到正妻不殉葬……

    最终,殉葬的便只剩下奴隶,以及与奴隶并无本质不同的妾室。

    随着华夏文明从奴隶制社会,正式踏入封建制社会,殉葬制度这最后的残存,便也随之近乎消失。

    而这,也正是人类文明发展历史上,每一个‘对错观念’形成的完整过程的缩影。

    贪污腐败、收受贿赂,也是一样的。

    ——对于贿赂,华夏文明也并不是最开始,人人都争做和珅,然后一夜之间,又都变成两袖清风的廉洁官吏。

    这也是有发展历程的。

    最开始,官僚群体,确实是本能的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谋其私人利益。

    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才慢慢发现:官员谋私,是对整个社会成员、对集体的重大伤害。

    但既得利益集团已经形成,浩浩大势不可阻挡。

    怎么办呢?

    无法急刹车,就只能一点点争取。

    争取的方式,则是从最开始的无可奈何,先迈出第一步:倡议。

    ——接受贪污、受贿行为的存在,不去否认这一现象的合理性,而是从道德层面,倡议官员尽可能少贪污、少受贿,多以集体利益为考量标准。

    慢慢的,有越来越多的官员,想要追求两袖清风的道德、精神层面的收获,倡议便进一步转化为共识,并荣辱社会普行价值的鄙视链。

    比如:天下人一致认为,贪污腐败不道德,贪官污吏应该被鄙视。

    但这个阶段,也同样不轻松。

    因为这极度违背人性。

    官僚是如何产生的?

    正应了后世那句名言:学得文武艺,货与帝王家。

    ——官僚在成为‘官僚’之前,需要先学得文武艺,也就是具备才能。

    且获取才能的过程,具有非常强的目的性,功利性。

    强身健体,练舞从军也好,舞文弄墨,入仕为官也罢——学得文武艺的手段,货与帝王家才是目的。

    既然是‘货’与帝王家,也就是将自己的才能出卖给统治阶级,那自然要换回与之相应的利益,才能算是‘货与’。

    这里的利益,可以是官员身份带来的权柄、超然社会地位,以及特权。

    自然,也包括经济层面的利益。

    华夏上下两千年,升官发财四个字,几乎是从不曾被一分为二的。

    ——升官就意味着发财,发财最好的方式就是升官。

    为什么?

    当然不是因为升了官,就能得到更高的俸禄,而是升了官,掌握了更大的权利,就能为自己牟取更多的经济利益。

    所以,千里作官不为财,是反人性的。

    做官求升官,升官为发财,才符合人性‘为己谋利’的本能。

    众所周知,反人性的价值体系,只能通过两种手段达成。

    要么,是通过‘软’的手段,即道德标准、价值认同来引导。

    要么,是通过‘硬’的手段,也就是律法、赏罚制度来限制。

    前者更省心,后者更省事。

    且二者也可以并行。

    举个很浅显的例子。

    真实的人性,几乎是‘唯利是从’的。

    在人性的趋势下,人们几乎只会做对自己有利的事,却根本不在乎这件事,是否损人利己。

    如果一个人,真的完全尊重人性、原始本能,那这个人所做的每一件事,都会是为了让自己开心、获益。

    比如,看上别人的东西了,就抢回来。

    拥有了,就获益了、开心了。

    至于别人失去了原本属于自己的东西?

    不好意思,人性的字典当中,并没有怜悯和同情。

    再进一步——看上别人的女人了,也抢过来。

    占据了,也获益了、也开心了。

    至于这个女人的丈夫?

    与我何干?

    好处我都想占,责任我都不想负,别人的死活我都不想管——这,便是人性。

    这,才是人性。

    很丑陋,很邪恶,却是人类,乃至绝大多数生物的原始本能。

    也正是这种原始本能,支撑着生物在各种极端、恶劣的环境下得以延续。

    但这种邪恶的天性、本能,也显然不利于群体、社会的构建。

    于是,在群体社会构建初期,便开始出现‘群体共识’。

    比如,为了保障大家伙的利益,所有人共同约定:不能偷、抢彼此的东西,不能因为自己的喜好就伤害他人。

    大多数人遵守了这个共同约定,也就是通俗意义上的‘公约’,但也还是有一小部分人,或主动、或被动的违反了公约。

    于是,原本只是禁止做某事的公约,又多了一条针对违反者的惩罚措施。

    在原先的:不能偷东西、抢东西,不能随意杀人、伤人的基础上,又加了一句:如果违反这条约定,就要被放逐/被孤立/被囚禁。

    至此,公约演变成了法律。

    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又发现:仅仅只是法律——仅仅只是‘违背规定就要受到惩罚’的威慑,仍旧无法完全杜绝极少数个体,做出危害群体的事。

    于是,除了‘你要是敢这么干,你就要收到这样的惩罚’这种硬性法律体系外,又产生了一个‘如果你这么干,大家都看不起你、鄙视你、孤立你’的软性道德体系。

    并且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二者逐渐组合成为了社会架构的根基。

    小偷小摸,大家鄙视你;

    偷的多了,大家孤立你,远离你;

    偷出大事儿了,官府就要逮捕你。

    通过这种阶梯型、从软到硬,从社会道德层面,到法律制度层面的递进式惩罚制度,最终成为了人类文明的社会构建基石。

    但还是那句话。

    人类文明历史上,没有任何一个是非、对错观念,是一夜之间形成的。

    ——古早时期,男女之间看上彼此,那是上去就能一棍子敲晕,然后拖回山洞造娃的!

    那会儿,可没人觉得这不对。

    慢慢的,人们一致认为:被敲闷棍有点疼,而且有被敲死的风险,能不能稍微改一下?

    如果看上对方了,能不能别敲闷棍了,过去张嘴说一声,让对方乖乖跟你回山洞,可好?

    等对方不乐意,你再把人家绑回去,也总好滚敲闷棍。

    就这方式,放在哪朝哪代,不是奸淫妇女?

    但在古早时期,这就是当时的社会共识。

    而人类从古早时期‘看上对方就敲闷棍’的原始求偶方式,一步步发展到三媒六娉、婚娶结亲的文明社会求偶,是一点点发展、进步得来的。

    同样的道理。

    官员贪污腐败,在最开始,那就是大家都认同的。

    ——做官不就是为了发财?

    你别看现在,我骂当官儿的不要脸!

    等我当了官,我能比他还不要脸!

    慢慢的,大家才逐渐发现:这样不行。

    对群体、对社会的危害太大了,也太耽误正事儿了。

    于是,新的公约、共识开始出现——捞钱可以,但尽可能不要耽误群体的正事儿。

    只要能把事儿都办好、能把地方治理好,那贪点儿、捞点儿,也是题中应有之理了。

    ——你不能指望人家白干活吧?

    人家‘学得文武艺’,凭啥给全天下的普通人打白工?!

    人家有那个本事做官,就该得到相应的利益!

    而今汉室,便正处于这个阶段。

    ——对于贪污、腐败,这个时代的人们,还不像后世新时代的民众那般,深恶痛绝。

    因为在这个时代的人们看来,当官,似乎只有‘谋利’这一个目的。

    准确的说,任何特殊的才能,似乎都应该换回相应价值的利益。

    比如猛人勇士,在战场上杀敌建功,就该得到封赏!

    比如文人墨客,能提出对国家有利的建议、提出对国家有利的政策,那就该加官进爵。

    更何况官职,本身也是封赏的一种方式。

    这就使得贪污受贿,在这个时代,有着后世人难以想象的社会接受度。

    向贪官污吏扔菜叶子的事儿,在如今汉室几乎不可能发生。

    如果某个官员,因为贪污受贿落马,人们绝不会说‘活该’,而是会猜:难道是捞钱的时候,忘了把正事儿也办妥了?

    如果是,那才活该。

    不是捞钱落马活该,而是耽误了正事儿落马活该。

    如果不是,那就是帝王刻薄寡恩了。

    ——捞个钱而已,何必如此大惊小怪?

    做官捞钱,这不是很正常的事吗?

    人家辛辛苦苦掌握才能,好不容易才做成官,捞钱是本分,不捞是情分。

    清廉的官员,确实值得敬佩、崇敬,因为人家道德高尚,能做常人做不了的事、抵御常人无法抵御的诱惑。

    但捞钱的官员,也没那么值得唾骂、鄙视。

    毕竟人家是做官,而不是做道德模范。

    官员嘛,会办事儿就行。

    能办事儿,就是好官,办不成事儿,才是坏官。

    至于捞不捞钱,根本就不重要……

    这样的价值体系——这样的社会普世价值导向,自然就使得这个时代的官员,贪污腐败起来无比的坦然。

    就好像贪腐才是常态,不贪反倒是自己亏了。

    然后,奴籍案发,并在天子刘荣的刻意推动下迅速发酵。

    发酵到最后,已然是引发了一场大思考。

    ——官员,真的应该贪污腐败吗?

    天下人——至少朝堂中央,亦或是天子,真就应该放任官员以公谋私,损人利己吗?

    对于后世人而言,这个问题的答案不言而喻。

    贪污腐败,对一个国家、对一个政权,乃至对一个文明的伤害,也同样不必赘述。

    问题的关键,也就在这里了。

    ——原本,大家都是遵循着本能,仿佛‘饿了就该吃饭’‘渴了就该喝水’般,下意识认同‘官员就该捞钱’的观念。

    而此次奴籍案所引发的思考,则直指官僚体系,与政权、文明之间的核心冲突。

    即:官僚作为统治阶级的统治工具,天然就会或多或少的,获取统治阶级的部分权利。

    这部分权利,本该帮助官僚阶级,更好的成为统治工具。

    但官僚阶级除了‘官僚’这个身份标签,也同样是整个社会的一份子。

    这使得他们,也有着七情六欲。

    于是,官僚掌握的权利,就被用到了谋求私利之上。

    ——统治阶级当然希望自己给的权利,全都被用于‘公事’。

    而官僚群体,也同样希望自己的权利,能全都用于为自己牟利。

    二者的矛盾算不上尖锐,却是极难调和。

    于是,你进我退,你退我进。

    ——统治阶级不管,官僚们就放浪形骸,大肆谋私。

    毕竟不捞白不捞。

    ——统治阶级强势,官僚就怂一点、乖一点,收敛一点。

    毕竟板子打下来,可是很疼的。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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