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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亲政


母亲答道:“然也。昔有周太史耳入秦,讲经于终南之麓,能诵之者众,吾亦耳闻之,而略记其大要。适吾所言,盖其一也。”

秦君问道:“其言可得而闻欤?”

母亲答道:“此经但传于庶民之中,王孙、公卿不与焉。宫中所藏,或有一二。”

秦君不再多说什么,送走了母亲。想了想,执笔在一支竹简上写下了那一入耳就没有忘记的话:“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垒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慎终如始,则无败事。”又拿起另一支竹简,写道:“孤闻此语,心有感焉。敢得其书而诵之。”将两片竹简合在一起,用丝线捆好,用一方封泥封住,押上自己的印,派人送给公子虔。

吃过早餐,郎中令来,说劳军的事情已经就绪,就请秦君出发劳军。秦君换上冕服,出了宫。长期留守雍城的官吏,以及从咸阳前来雍城的官吏,现在都在雍城外列队。

与一般诸侯分内外两城不同,雍城只有外城,没有内城。宫殿、宗庙只起高台,并不修筑城墙。宫殿区与平民区之间,只以一道河流相隔。雍城城内房舍林立,肯定无法容纳大批人员受阅,所以这次犒劳活动就被安排在城南的校场上。那里曾是雍城守军进行操练的地方,数百年间尘土飞扬,车驰徒奔,一度热闹非常。但随着献公将国都迁移到栎阳,来这里训练的士卒就少了;半个世纪过去,校场四周渐渐长出了野草,校场的规模大幅缩小。

现在,校场上已经站满了人,咸阳来的郎卫在西,雍城本地的士卒在东。咸阳来的郎卫带着一百乘革车,列成方阵,阵后还有五百骑兵;雍城的士卒也排出了一百乘车兵的方阵,这是雍城作为国都所特有的待遇,其他县不可能这么豪横,但车后的方阵是五百徒兵。方阵的前面,则是咸阳、雍城两边的官吏。

秦君出宫后,就上了大辂,郎中令则上了后面的一乘车,两乘车一前一后向城门方向而去,在他们的身后,还跟着数乘辎车,盛着酒瓮、粟米。辎车的后面,则由雍城的庶民牵着一大群羊。

出城后就是受阅队伍所在的广场。两乘革车,多乘辎车和羊群在城门外广场前停下。郎中令高声道:“君上劳师!”广场上的人群发出一阵欢呼:“万岁!”

秦君的辂车缓缓启动,秦君面色端庄,手扶车轼,立于车上。每到一个方阵前,秦君就叉手当胸,高声道:“卿等劳!”同侧的方阵则同时发出欢呼:“万岁!”一共只有三个方阵,车乘从头走到尾不过片刻时间,到了阵尾,车乘再转回来,秦君再向另一侧方阵中的士卒道劳,他们也同样发出阵阵欢呼声。

秦君回到郎中令身边,郎中令一挥手,辎车和羊群就出动了,每个方阵前放下十瓮酒、十只羊。郎中令再次高声道:“君上犒以羊酒,诸卿其勉之!”又是一阵欢呼“万岁”声。

郎中令再次下令道:“归营!”各阵带着酒和羊,来到附近的一条小河边,挖了灶,支起鼎,将羊杀了,取水烹煮。数十只羊发出阵阵惨叫,场面十分血腥。秦君不忍再看,驱车入城,回到宫中。虽说整个过程并不复杂,但也花费了两个多时辰,回宫时已经到中午了。

退去冕服,换上常服,秦君吃了几块果品,就在正殿中铺上席子,小憩片刻。由于秦宫不是一个整体的建筑,朝殿、寢宫、后宫都相隔较远,朝殿与寢宫之间,几乎隔着整个宗庙、社稷,回寢宫小憩时间上很不划算,所以就在朝殿中休息,下午还要继续办公。

入睡前,他矇眬地想着,新来的诸侯女会是什么样的?性格温顺吗?模样周正吗?一下子就能得到三个女孩,无论如何也是件美事。只是……在想着美事的过程中,秦君进入梦乡。

午睡醒来,秦君叫人将今天要批阅的文书抬来,自己就在正殿中批阅。

批阅文书,秦君可不是刚刚上手,他批阅文书其实已经有很多年了。当年自己刚满十五岁,父亲秦孝公就带着他批阅文书。他有什么不懂的,父亲就让谒者给他解释。但在秦孝公时代,批阅文书的工作一般都先交给大良造商鞅,商鞅拟出处理意见后,交秦孝公作最后决定。秦孝公一般只需要在文书上批“可!”就算处理完毕。现在商鞅已经被处车裂,秦国的大良造空缺下来,大批文书无人处理,只能全都交到秦君这里。秦君未亲政时,这一工作由母亲孝公夫人带着他完成,每天都要花好长时间来做;今天是他亲政的第一天,他不忍心再让母亲受此劳苦,决定自己一个人先批阅,无法决断时,再向母亲咨询。大部分的公文只是例行公事,他只要批个“可”字,就可以让人发出。

不过今天的公文中,有许多是依律处死刑的,按秦律,处死刑的案件必须交由秦君作最后决定,总有十余件。对这些公文,秦君没有贸然批“可”字。他记得自己在斋戒时,上天给予的训诫:知过能改,善莫大焉!当时他就认为,商君滥施杀戮,并非治国之正道,总要给那些犯了事的人一个改过的机会才好。

他将这些公文都挑出来,派人到后宫,再请母亲前来商议。之所以不自己去后宫,是担心其他姬妾得知此事,多口乱传。

少时,孝公夫人只带着一名女官来到正殿,还将女官留在殿外,自己独自上殿。秦君见母亲上殿,急忙趋步迎出,将母亲扶入殿中,请她坐下,正要吩咐上果品,孝公夫人制止道:“吾知汝有密议,故不携眷属而来,他人亦勿入也。”

秦君礼道:“母亲明察。儿正有一事难断,愿母为吾一决!”一边说,一边从他挑选出的文书中,取出一卷,对母亲道:“今有一书:某甲无子,以其弟子为后,与同居,而擅杀之。律弃市。儿有思之,其罪故不容绾,然必弃市而后可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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